国交处:关于发放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专项资助资金的公示(2026年秋季学期第一批)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10-27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20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更多优秀学生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学习、参加学术会议或国际竞赛、开展实习等,特设立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专项资助资金。

通过自主申请、院系核定、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共同评审后,助学名单附后公示期为10月27日11月3日,公示期间,如需申述、投诉或举报,请致电027-8197392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