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07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2192亩,校舍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校园绿水环绕,林木葱茏,四季花开,百鸟竞唱,疏朗别致,生机盎然。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协同、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发展思路,聚焦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聚焦聚力发展学术生产力、聚焦聚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聚焦聚力“三全育人”“五个思政”、 聚焦聚力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努力让学生获得更高质量学习经历,培养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人才。
学科专业体系渐趋完善、优势初显。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日益完善。目前,建有现代服务业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设有“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6个。学校开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开设本科专业57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金融、会计、财税、法律、物流、旅游等学科专业比较优势明显。
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学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办学声誉。现有在校本科生15958人、研究生634人。在湖北本科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招生以来有五年“报录比”居全省高校第一。
人才强校战略深入推进、成效显著。学校坚持引育并重、聚才兴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38人,其中教授140人、副教授4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52.31%,拥有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者7人,省级人才项目人选者27人。近年来,学校加强对台引才引智工作,已有全职台湾教师42名,得到国家和省对台工作机构和台湾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批准我校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是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科研和社会服务协同推进、成果丰硕。学校坚持以理论研究为先导,应用研究为重点,聚焦现代服务业,重点在区域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碳排放权交易、现代物流、水资源保护及立法等领域构建平台、培育成果,建成了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湖北分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科研平台2个、省委省政府改革智库2个。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建立科研机构13个。现正在与荆州市、黄冈市等8个地市开展战略合作。近5年,承担国家自科、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课题12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6项,52份研究报告得到中央、省部级领导批示,一批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国家和地方政策法律、进入政府的规划和决策。
合作办学模式多元、开放共融。学校秉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探索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格局,先后与美、英、法、德等1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40多所著名大学或教育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师生互访、科研合作、联合培养和保荐硕士等实质性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政府、行业和企业开展“六个共同”多元化深度合作,分别与多家知名企业联合创办了农银长江学院、中百藏龙学院、冷链物流研究院等校企合作平台,共建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基地248个,建成国家级实践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5个,创新了校政行企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 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门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1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登陆湖北经济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上下载《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凭学测成绩入学申请表》、《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附件3)。
2. 邮寄材料:前述申请表、委托书(打印并签字)、《台湾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学测”成绩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须加盖学校公章)、中学成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有关申请人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好后,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2021 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字样。纸质材料收件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以我校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报到时将审核原件。
3.上述材料邮寄后,请将快递单号、申请表(附件 2)、委托书(附件 3 )和“ 学测”成绩单 (含报名序号)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以“报名序号-姓名-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 ”命名,电子版发送 internationaloffice@hbue.edu.cn。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选择
招收25人,具体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1。
四、选拔及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审核评定(免面试)和择优预录取。并将合格名单报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21年7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持香港、澳门地区高中学历的台湾地区的考生必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门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参加联招办组织的考试,考生达到规定录取要求,在投档线上,我校将择优录取,按考生填报志愿,依次分配专业。
五、收费标准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六、其他
(一)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二)我校将核查新生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四)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五)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联系方式。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电话:86-27-81973927;86-13986228406
联系人:平老师
电邮:internationaloffice@hbue.edu.cn;
网址:http://gjc.hbue.edu.cn/;
邮编:430205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1.26.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1.26.docx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