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1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我校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汉是中国的经济地理中心,富有“九省通衢 ”之称。湖北经济学院于 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 ”时期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省属公办唯一财经类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 1907 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是湖北商科教育的发源地。校园占地面积 2192 亩,校舍建筑面积 79.3 万平方米。学校位于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智慧绿色相映生辉,获评省级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校聚焦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构建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的工程学科、社会科学学科进入ESI 全球排名 1%,经济学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400。现设19个学院,举办 63 个本科专业、11个硕士专业, 本科生近20000人、硕士研究生1012人、来华留学生近100 人;现有专任教师1154人,其中教授155人、副教授 423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635 人、占比 55.03%。获批19 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8个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国家一流专业数量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六,三分之二的本科招生专业进入教育部一流专业“双万计划 ”;学生就业升学率稳定在92%以上。

学校聚焦聚力发展学术生产力,坚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协同推进,围绕国家新发展阶段的战略布局,在数字经济、低碳经济、长江经济带发展、营商环境建设、楚菜产业等领域构建平台、汇聚人才、培育成果,致力于做“湖北的经济学院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学校积极推动开放办学,先后与美、英、法、意、澳大利亚、加拿大等20 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40多所著名大学或教育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经教育部批准与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意大利乔凡尼· 巴蒂斯塔·堤埃坡罗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学校加强对台引才引智工作,已有全职台湾教师42名,得到国家和省对台工作机构和台湾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批准我校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台湾学生与台湾老师共同成长是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二、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生20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首轮报名时间:2025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系统报名不收取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考生可选填6个专业(或专业大类)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审核及录取 1、审核 2025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2、录取审核完成后,我校依据初审通过考生的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不组织面试。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5日在报名系统内统一公布。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58月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如学校需征集志愿,相应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入学报到: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3.住宿标准:学生与同专业祖国大陆学生同住,住宿标准为4人间带独立卫生间有空调、热水等基本设施,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4.奖助学金: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我校将资助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学生每人3000元/年的助学金及奖励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学生5000元/年的奖学金。详见网站:http://gjc.hbue.edu.cn/b4/f6/c1183a242934/page.htm 对于达到相关要求及条件的台湾学生,鼓励申报其他专项奖助学金。


五、联系方式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平老师电话:86-27-81973926


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目录.docx

 

                              湖北经济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