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生自愿申请,专业学院推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
2024年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
特等 | 刘珍圻 |
三等 | 陈钰楠 |
2024年台湾本科生奖学金
一等 | 陈欣妤 |
公示期为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需申述、投诉或举报,请致电027-8197392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