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交处: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赴境外学习交换项目的通知(Ⅱ)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30

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丰富我校学生的境外学习经历,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拟选拔优秀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参加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学分交流项目。参加该项目优秀学生可获得学校资助;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澳门科技大学介绍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年,年轻而有活力、具创新思维、敢于探索。大学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十个学院及十数个科研院所,在校学生超过14000人,其中在校研究生约4700人。2023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世界第201-250区间;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药理毒理学、计算机科学、临床医学、社会科学(综合)共7个学科位列ESI全球前1% 。

二、春季学期(自费)交流项目介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澳门科技大学2024-2025学年第学期学分交流项目

交流时间:学期将于2025113日开学至20256月结束

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前

选拔要求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大二、大三级本科生优先录取)

2、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派出及返校。

特别说明:如下学期有不可替代的课程(如统一的专业实习、不可替代的专业必修课等)不建议报名

(二)项目宣讲

为方便各学校同学了解更多咨询,澳门科技大学近期将举行3场「公开线上讲解会」,感兴趣的同学可加入QQ群:877054981获得线上参与地址

(三)项目特色

大学连续两年世界大学排名三百强及全澳门第一

中文普通话或全英文授课

学生完成课程可获得澳门科技大学颁发的官方成绩单

 四)课程安排及学分要求

大学现设创新工程学院商学院法学院中医药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医学院国际学院药学院博雅学院通识教育部,涵盖文、理、法、管、商、医、药、旅游、艺术、传播、语言等学科门类课程。详细专业介绍可登录澳门科技大学官网https://www.must.edu.mo查看,澳科大开设的专业均开放报名,名额报满即止

本校规定交流生每学期修读不少于12个学分,最多修读 18个学分

所学专业与澳门科技大学开设专业对口,且所选课程可以替代本校同期开设的课程学分。(有关澳门科技大学相关专业课程信息,可https://www.must.edu.mo/en/uic/interexchange/incoming/courses/detail网站查询;如专业课程不对口可能导致返校后所修学分无法转换,请在报名前与教务处或学院确认。)

(五)项目费用

报名费:500港币(正式报名时直接支付澳科大,一经缴纳此费用不予退还)

项目管理费与服务费:3000人民币(包括:项目协调、课程申请及选课指导、签注的指导等)

学费:2800港币/学分,访学学生可修至少12个学分,最多18个学分,费用33,600港币-50,400港币(根据所选学分不同,学费也有差异,以澳门科技大学缴费通知为准)

住宿费:3000港币/人/月 (校内宿舍住宿按照5个月收取,包含水电网费)

床铺费:1,800港币(包括床垫、棉被、冷气被芯、枕头各一张/个;床单、 被套、枕袋各两张/个)

其它费用如入学体检费、医疗保险等费用以澳门科技大学通知为准

保证金:每名内地交换/ 交流生需支付港币 6,000 元保证金。在学期结束后,如未损毁学校设施可获全额退还(银行转账)。

(六)申请程序

1.提交纸质版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二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行政楼514、516办公室。国交处确定入围人选后推荐至澳门科技大学。

2.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记并完成报名缴费:

交流生新生注册:https://oas.must.edu.mo/admission/CreatNewAccount.do?esAdmway=es

报名系统登录:https://oas.must.edu.mo/admission/Login.do

3.澳门科技大学对候选人进行筛选并确定最终人选。

4.填写澳科大申请表及选课表等相关材料。

5.成功录取后澳科大发放录取通知书及确认录取证明书以及由澳门特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发出的「确认录取证明书」。

6.办理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申请等一些列校内手续。

7.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逗留D);

8.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办理澳门科技大学学生证并到科大医院接受入学体检。

(七)咨询方式

校内咨询电话:027-81973926 平老师

  咨询地点:行政楼5楼 514办公室、516办公室

 

符合条件者我校给予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境外学习的资助,可参考文件通知:http://gjc.hbue.edu.cn/f4/98/c1183a259224/page.htm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于该项目的资助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一.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报名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