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1-05浏览次数: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文件精神,我校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学校位于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曾获评省级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校现设本科专业6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6976人;开办会计、金融、法律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在校全日制研究生775人;专任教师1070人,其中教授139人、副教授41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56人、占比51.96%;校园占地面积2192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学校位于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美丽的校园生态主轴,疏朗别致,绿水环绕,林木葱茏,花香四季,人文智慧绿色相映生辉,获评省级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主动对接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学科专业体系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现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法学、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

近年来,学校加强对台引才引智工作,已有全职台湾教师42名,得到国家和省对台工作机构和台湾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批准我校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台湾学生与台湾老师共同成长是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学校积极推动开放办学,先后与美、英、法、德等1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40多所著名大学或教育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师生互访、科研合作、联合培养和保荐硕士等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企驻校、共建共享,与政府、行业和企业深入开展“六个共同”多元化深度合作,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基地240多个,建成国家级实践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6个,创新了校政行企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 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门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具体学测科目要求详见《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招收台湾学测生本科专业目录》(附件)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生20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首轮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系统报名不收取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考生可选填6个专业(或专业大类)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审核及录取

1、审核

2023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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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

审核完成后,我校依据初审通过考生的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不组织面试。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5日在报名系统内统一公布。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38月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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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学校需征集志愿,相应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1、入学报到: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3.住宿标准:学生与同专业祖国大陆学生同住,住宿标准为4人间带独立卫生间有空调、热水等基本设施,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4.奖助学金: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我校将资助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学生每人3000元/年的助学金及奖励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学生5000元/年的奖学金。详见网站:http://gjc.hbue.edu.cn/b4/f6/c1183a242934/page.htm 对于达到相关要求及条件的台湾学生,鼓励申报其他专项奖助学金。

六、联系方式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电话:86-27-81973927;

联系人:平老师

电邮:internationaloffice@hbue.edu.cn

QQ号码: 261562365

湖北经济学院主页:http://www.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招生网:http://jwc.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http://gjc.hbue.edu.cn/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docx